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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间借贷】范某诉方某民间借贷案
来源:张洁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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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某于2010年借给方某100万用于个人经营,约定银行四倍利息,时间一个月。方某逾期不还,范茜诉至南京栖霞人民法院。 我们接受范某委托后,查看借条及汇款凭证发现,款项系由范某经营的公司向方某经营的公司银行汇款,借据由方某经营的乙公司向范某经营的甲公司出具。方某作为保证人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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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洁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华庭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1*********4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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